公关员(申报条件)
一、职业定义
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、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咨询、策划、实施和服务的人员。
二、职业等级
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三、申报条件
-----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毕业证书。
-----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3年以上。
(3)具有公关专业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一年以上。
----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。
(3)连续从事公关工作十年以上,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
本中心有代报名、普通班、协议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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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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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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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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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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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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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日-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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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-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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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-8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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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-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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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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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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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8、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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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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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6、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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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咨询:QQ:1524944348 电话:15884599009赵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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